同性婚姻合法,不表明台湾人民很前卫
三天前,台湾大法官一锤定音,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。台湾社会由此成为亚洲第一个吃螃蟹的“同婚”社会,得了个“亚洲第一”。 消息传来,大陆这边,一片哗然。好几个朋友问,台湾人怎么如此前卫? 其实,同婚合法化,并不表明台湾人民很前卫。这个亚洲第一,很大程度上,是少数司法精英积极回应社会运动的结果,不是台湾人民万众一心的集体决策。岛上,一半人坚守传统婚姻家庭观念,拒绝同婚。 1、同运旗手欢呼雀跃 今天,我讲一个台湾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运动,也就是“同运”的故事。主人公是台湾同运的“旗手”祁家威。等我讲完他的故事,理清台湾“同运”的来龙去脉,你会明白,同婚如何在三十年间变成现实,台湾社会对于同婚的态度,又是怎样一步步变成今天的样子,是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前卫。 5月24日下午,台湾大法官们,在台北的司法院,发布了有关同性婚姻是否违宪的会议公告,台湾人把它叫做“释宪文”,承认释宪申请人祈家威对台湾“宪法”的理解是对的,台湾“民法”反对同性婚姻是错的。 司法院门外,早早等在那里的祈家威,披着象征同性恋的彩虹旗,在一帮同性恋人群中欢呼雀跃。 这样的历史时刻,新闻记者们哪肯放过他?作为台湾同运的旗手,缺了他,新闻没法写。 当然,有了他,新闻也谈不上什么新意。在台湾,他的面孔,早就是老面孔,只是当年没有苍苍白发。 祁家威与挺同人士 2、30年前,警察说他“变态”,关他 年,18岁的祈家威,在台北的一家麦当劳门口,邀集一帮国际记者,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记者会,公开声明,兄弟是个Gay,是同性恋。 31年前,台湾社会经济腾飞,社会观念远非大陆可比,但,一个年轻人公开出柜,说自己是同性恋,喜欢男人,是匪夷所思的事。 那时候,老百姓把同性恋看作犯罪,大陆这边是流氓罪,台湾那边是鸡奸罪。我不记得年台湾的“刑法”,有没有删除鸡奸罪,但同性恋不道德,应该是大众主流观念。 如果仅仅开个山寨版的国际记者新闻发布会,可能没大事。据说,石破天惊的祈家威还跑到台北地方法院,请求法院为他做主,同意他与同性恋男友结婚。 法院说,不行。 法院的理由是,你这是一小撮“变态”才有的想法,是可耻的情欲作祟,违背了我们的善良风俗。 政府派人约谈他,叫他别闹了。 没过几天,警察来了。祈家威为“第一个公开出柜”的历史形象,付出了代价。他被关进地下室。 当时,台湾戒严状态还没有解除,警察抓人比今天随意多了。警察不断给他挪地方,关了五个月。多年后,他开玩笑跟人“吹牛”:跟他关在一起的,都是陈水扁之类台湾历史上的政治犯“大人物”。后来,蒋经国“总统”说手下人,“这不好吧”,才把他放了。 3、管结婚登记的说,民法不答应 政治犯们的政治运动,结束了台湾的威权政治,社会运动开始登陆台湾,同运迎来春天,开出小百合。 年,祈家威跑到“内政部”,要求与同性恋男友结婚。 “内政部”的职能相当于我们的民政部,结婚登记归他们管。 一位副司长友好地接待了祈家威。 此前一年,台湾导演李安拍了电影《喜宴》,一个从台湾移民到美国的儿子,跟美国男友出柜,尾随而来的父母百感交集。这部大众电影,加上不太大众的同性恋文学作品,在九十年代的台湾,涤荡了同性恋的罪恶形象。 祈家威质问那位副司长,“民法”没说男人跟男人不能结婚,法无禁止即可行,你们为什么总摇头? 时代不同了,公民权利盖过了领导权威,那位人民公仆礼貌地说,我们转告法务部,请他们研究研究。 法务部职责所在,没法踢皮球。研究研究之后,他们郑重地书面回复祈家威,《中华民国民法》规定,“婚约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”,只适用于一男一女。 从此,民法的“结婚”规定,成了他的敌人。如今大法官释宪,批的也是一男一女才能结婚的规定。 台湾反同人士游行 4、法院拒绝同性恋结婚登记 年,台湾两名女中学生同性恋,不堪压力,自杀了。舆情为之一变,同情同性恋的声音,在台湾社会催生一拨支持同性恋婚姻的团体,人们叫它“挺同”。 这一年,祈家威谈了一位男朋友,到了结婚论嫁的时候,他们一起跑到台北地方法院,要求结婚。 既然“内政部”“法务部”这些行政机关都不点头,只能找法院啊。毕竟,依法治岛是大致方针嘛。 台北地方法院,祈家威12年前来过,事由一样。 台北地方法院依然拒绝了他,理由是民法规定男男不能结婚,而非12年前的“变态”、“情欲”。 此时,台湾社会的情爱观念,随着言论自由的改善,有了很大的改观。一般人不再把同性恋视作洪水猛兽。“挺同”团体利用宪法赋予的结社自由、游行示威自由,在岛上掀起一浪浪热潮,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新闻媒体趋之若鹜,台湾社会开始以事不关己不支持不反对的态度,回应祁家威们的存在。 可是,涉及到子女,很多家庭不能接受孩子是同性恋。 年前后,祈家威拉上同性恋男友,去电视节目中“布道”,男友老爸受到朋友的“讥讽”,以死相逼,没改掉儿子的性取向,反把儿子逼成了抑郁症患者。 不屈不挠的祈家威,用司法赋予公民的诉讼权利,争取同婚。接二连三地打官司,从“地方法院”,打到“最高法院”,一个月过去,一年过去了,他还是输了官司,没法登记。 台湾媒体不会因此放弃他,仍然需要他博眼球,他像个行为艺术家,得到了媒体的垂爱,名声日隆,为他进入21世纪后,利用违宪审查制度,代言同性婚姻,累积了本钱。 5、第一次申请释宪,被大法官驳回 从政府官员到法官,从行政法院到民事法院,祈家威挨个“烧香拜佛”,忙到头,依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。不肯善罢甘休的祈家威,在年,采取“大法官释宪”的新战术,历时17年,扭转了乾坤。 “大法官释宪”,是台湾地区学习美国法律的产物。“司法院”是台湾最高司法机关,有八名大法官,拥有解释宪法,弹劾“总统”的权利。 你们政府,你们法院,老说男男结婚女女结婚违反了民法的规定,那我说,民法关于结婚的规定,本身就是错的,违背了“宪法”的精神,你改不改,还同不同意我们同性恋结婚? “宪法”是效力最高的根本大法,像爹,“民法”像儿子,既然你们说,儿子说的话,不能违背爹的意思,那我祈家威现在就找大法官评评理,“民法”这个儿子关于“结婚”的话,到底错没错? 年秋天,祈家威向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申请释宪。大法官煞有介事地研究了他的申请,然后驳回。 不知道大法官们是不是心理抵触同性婚姻不便明说,他们没有回答祈家威民法有没有违反宪法,而是指出祈家威的申请程序不对,你没说清楚民法到底违反了宪法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? 祈家威铩羽而归。 这一年,荷兰吃了欧洲的螃蟹,承认同性婚姻。 之后,祈家威十二年没有闹出大动静。但,精英分子不甘沉寂,他们要掀开同婚历史新纪元,呼应欧美同婚潮流。年,行政院公开主张同婚,“老派”的国民党,“新锐”的民进党,二个唱对台戏的党派,在这件事上,异口同声:NO。 6、大法官挺同,说民法真的错了 年春天,祁家威再次迈出“大法官释宪”的脚步。我怀疑,这一回,一开始,就有法律人士的参与。他不是学法律的。这套缜密的运作方式,如果没有法律高参,没有其他社会团体的参与,很难坚持到今天。 祁家威拉上他的男友,去他的家附近的结婚登记事务所,请求登记。结果可想而知,不符合民法规定。 不行?那好,我依法找你们上级机关申诉。 祁家威和男友,向台北市政府讨公道。 结果不言而喻。政府要依法办事,民法未改,怎们怎能同意? 感谢万能的法律,为他们指明了争取同婚的方向。 祁家威提起行政诉讼,状告台北市政府。 诉讼结果是可以预见的。因为行政法院只能审查台北市政府有没有依法办事,不能自作聪明地说,他们依据的法律本身也没有问题,有没有违宪。所以,台北的行政法院前脚判祁家威败诉,台湾的“最高行政法院”后脚维持原判,还是败诉。 一切都是阳谋。 败诉帮了祁家威。要不,我祁家威还没有申请“大法官会议释宪”的资格呢。 年平安夜,身为基督徒的祁家威,联手“挺同”团体,在司法院门口开记者会,提醒台湾民众,他准备公开申请大法官释宪。 祁家威说,他和异性恋一样,都是上帝祝福的人。 祁家威当场下跪,跪求出席记者会的律师团成员鼎力相助。 这场景,很容易让人联想到“作秀”,博眼球。 祁家威是一位很有意志力的人,也是一位应对自如的人,有办法的人。多年前,有记者问他,是“一号”还是“零号”?这是拿生殖器询问同性恋者性生活隐私,是侮辱性的。祁家威回答,记者先生,你喜欢什么方式,我都可以配合。把这位记者弄得狼狈不堪,鼻青脸肿。 年农历七月初七,中国的情人节,祁家威特地选在这一天,向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正式提出申请。 在此前后,台北市政府也依法提出同样的申请。 年2月,司法院告诉祁家威,我们受理了,与台北市政府的申请,并案处理。 回头算算,从递交申请起,一年半了,之所以拖这么久,是因为这案子比弹劾总统可能费劲很多。30年来,除了蓝营绿营的对立,也许没有哪件事,比得上同性婚姻激起的社会分歧。 跟欧美“反同”不一样,人家是基督教社会,上帝不接受男男女女的同性婚姻。台湾不是基督教社会,很多人是佛教徒,台湾人反对同婚,不是为上帝,主要为孩子。 21世纪的台湾可能很少有人认为同性恋是变态,是伤风败俗。但“反同”人士担心孩子会因为法律肯定同性婚姻,赶时髦,也玩同性恋,未来,没有家庭,没有子女,没有爱慕异性的性取向。毕竟,不是所有的父母像祁家威的父母。 同志行为会传染,孩子看了会去学 当年,分别来自北京上海的爸妈,接受了他的同性恋倾向。他的父母从小教育孩子,是逆向思维,反着来,不人云亦云。 不少父母都像他“老伴”的父母。那个跟他争取结婚登记的男友,是家中独子,本来,可以跟父母住在一个屋檐下,但父母愣是撵他走。 也许担心“老伴”父母那样的父母太多,司法院对祁家威的申请慎之又慎,一拖再拖。 期间,立法院里,朝野“立委”协商,“挺同”“反 同”现场辩论,虽然不是司法院安排的,对大法官们审时度势,全面考察台湾民众对于同婚的态度,意义非凡。 那段时间,爆发多场大游行,“反同”“挺同”对峙于立法院门外,数以万计的对立者,一度引发冲突,警方带走了多人,4人受伤。有一次,“反同”人士冲进会场,迫使会议中断。民意调查显示,一半台湾人反对同婚。 年3月24日,大法官召集开庭,他在一百多“同志”的簇拥下,走上申请人发言台,第一句话“我等这一天,等了41年。” 又过了两个月,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宣布民法关于结婚的规定,违反了宪法。 司法院等待宣判的祁家威高喊“我们胜利了”,兴奋不已,像一只欢快的小鸟。 现场,一位facebook用户,从他的苍苍 白发,感慨嘘嘘地留言:一个人能够活着见证梦想成真,此生足矣。 祁家威没有以胜利者的姿态,嘲弄“反同”人士。 相反,他通过媒体,请求“反同”人士谅解,不要因此唱衰社会。 分歧之大,可以从他的对手“法务部长”的观点中窥见一二。按理,“法务部长”应该与“总统”保持一致,可是,明知“总统”挺同,他还在宪法法庭上说民法没有违宪,说了一堆“千年文化”“祖宗牌位”的话。 台湾人民,远比三十年前宽容,然而,很多很多人没有祁家威那么前卫。在传统的婚姻家庭伦理面前,他们还是保守的。 赞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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